湘潭:各县市区全部成立巡察办、巡察组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09-15 08: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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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湘潭市编办相继发文批复,同意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等5个县市区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标志着湘潭市推进巡察向纵深发展,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据悉,湘潭各县市区委巡察办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除韶山设2个巡察组外,其余各县市区设立3个巡察组,每组核定组长、副组长各1名,分别为正副科级领导职数。成立县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察组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的重大举措,对构建湘潭市巡察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湘潭市各县市区巡察已全面开展,第一轮共巡察18家党组织,既有乡镇街道与园区,也有县市区直部门和企业,分别采取“一托二”或“一对一”的方式。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将全面加强对18个党组织的“政治体检”,特别是将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微腐败”问题作为本轮巡察的重点内容,“以乡带村”延伸拓展到最基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凸显巡察利剑作用。(湘潭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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