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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21-02-15 09:11 来源:湖南日报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叶晓颖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5.6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制定的68项案件质量指标中湖南有39项位居全国前列,15个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全省检察机关有115个集体和316名个人获评省级以上荣誉。省检察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被推荐参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扫黑除恶、服务民营企业、打击毒品犯罪、刑事执行检察等7项重点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抗疫检察答卷。省检察院紧急动员全省1260名检察干警深入社区、入驻企业,助力联防联控、复工复产;连发4个指导性文件、12个涉疫典型案例,并对所有涉疫案件统一审查把关。依法起诉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等涉疫犯罪685人。

  助力决战脱贫攻坚。起诉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和扶贫惠农资金、破坏基层选举等犯罪576人。依法为因案致贫的525名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金。

  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推进“禁捕禁捞”等专项行动,起诉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犯罪267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90人,索赔生态修复费用等1亿余元。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出台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条意见”。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多发的问题,在长沙等地设立专门检察机构和办案团队,起诉侵犯企业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356人。针对“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的问题,对涉经营类犯罪综合考量逮捕、起诉、羁押必要性,依法不批捕781人、不起诉2044人,建议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137人。针对案件久侦不结的问题,与省公安厅联合清理长期未办结的涉民营企业“挂案”102件,让企业家卸下包袱、安心创业。

  忠实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58人。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83人。起诉刘和生、颜海林、唐湘林等10名原厅局级以上人员和曾佑光等59名原县处级人员。

  二、坚持上下一体、尽锐出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推动案件清结、大案攻坚。专项斗争三年来,共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9698人、起诉13096人,在全国率先实现案件全部清结。

  推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074件,起诉“保护伞”183人,直接立案侦查“保护伞”41人。严格区分黑恶财产与合法财产,精准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754件,涉案金额87.2亿元。

  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建立省、市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既坚决防纵防漏又避免人为拔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4件,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1168件,纠正漏捕105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62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475人,不批捕876人,不起诉317人,提出抗诉145件。

  三、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着力守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9万人、起诉7万人。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853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万人。

  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55人。

  协力维护“脚底下的安全”。推动住建、城管等部门排查、维护窨井盖180余万个,严防“井盖悲剧”重演。

  用心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紧盯讨薪难问题,支持农民工起诉849件,追回“血汗钱”4300余万元。紧盯“申诉难”问题,办结刑事申诉案件554件、国家赔偿案件45件。紧盯“群众信访回应难”问题,受理2万余件群众信访案件均在 7日内告知谁在办、3个月内告知办理过程或结果。

  四、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

  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对认罪悔罪的7.2万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92件、撤案694件,追捕1246人、追诉1529人,依法不批捕9906人、不起诉15248人,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94件。

  建立“派驻+巡回”检察制度,集中治理“纸面服刑”,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488人,监督收押收监“病犯”1209人。

  诉前解决问题为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812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发布诉前公告6410件,提起公益诉讼341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等11.4亿元。

  五、构建“捕诉监防教”工作模式,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

  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建立省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大案件统一把关制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30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2075人。会同监委和教育、公安等8部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六、坚持政治建检、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13次。以清单管理、动态督查方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向省委、省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18次。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优化检察管理。推动145个市县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实现机构“瘦身”、人员整合、业务融合。

  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文化育检工程。破解边远地区检察院人才难进、人才难留等问题。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18个单位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坚持刀刃向内正风肃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335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6人。

  七、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高度自觉,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毒品犯罪检察等工作。省检察院办结省人大代表提出的17件书面建议,梳理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68条,融入日常工作落实。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邀请各级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媒体记者等23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公开听证等活动。

  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评查,无罪案件、撤回起诉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58.1%、28.8%。坚持把律师意见纳入检察办案决策并附卷,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检察职能行使融入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党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下大力气补短板、强基础、解难题,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层层组织学习、宣传、培训、研讨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请示报告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推动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坚定不移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个人极端犯罪,深入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

  三、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有力履职“三高四新”战略实施。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湖南自贸区建设等战略部署,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坚定不移为人民司法,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好民生福祉。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的犯罪。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整治。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五、坚定不移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

  六、坚定不移抓基层、强基础、提素质,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推动资源向基层倾斜。完善检察官惩戒等制度机制。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抓好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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