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运用系统思维做实以案促改
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深度广度,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实践中,湖南省湘潭市纪委监委找准监督推动治理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查办的典型案例为牵引不断深化以案促改,努力做到“查办一案、治理一域、净化一片”,提升监督治理综合效能。
坚持查改并举,把以案促改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打破“先办案后整改”的固有模式,从办案之初就切入治理视角,以被审查调查对象违纪违法历程为主线,梳理问题脉络,一手推进案件突破,一手推进相关单位、行业领域廉政风险隐患整治。如,在查办某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李某某案中,针对其自书材料反映的经开区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突出问题,迅速整合力量对相关领域开展清查整治,排查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同时,督促相关经开区党工委牵头制定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机制,扎紧扎牢权力运行制度“笼子”,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坚持以案为鉴,把以案促改向行业治理全领域拓展。发挥案件查办引领作用,认真从个案角度深挖行业性、系统性问题,着重分析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以点带面纵深推进“一领域一治理”,让老问题全面清底、新问题难以蔓延。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镇民政所以养老院经费名义,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列支接待、发放补助、报销车费等问题,迅速开展行业治理,采取“纪审”联动方式,对全市43家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近十年收支情况全面起底清查,重点查找虚列支出、克扣补贴等问题,督促民政部门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议,完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费管理、物资采购领用“双台账”等一批长效机制。
坚持协同发力,把以案促改融入监督管理全链条。以案促改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方协同、综合发力。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将个案查办与类案分析相结合,注重把类案串联起来,透过现象看本质,梳理案发规律,找准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监督管理空白点,进而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做工作、抓整改,推动精准施治。如,针对近年来查办融资领域系列腐败案件,深刻剖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背后的政绩观扭曲、权力观偏差等问题,精准识别案件背后违规决策、设租寻租等情形,打通惩、改、治内在联系,向财政部门及部分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出台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全链条“闭环”管控。
(作者系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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