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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阳光信访”促和谐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新邵县纪委在信访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实施“阳光信访”,即让信访案件的办理全程、全方位、立体化地全面公开,将信访办事公开与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听证融为一体,先后收到群众来信来访647件,受理395件,办结390件,及时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收到较好的效果。其中,龙溪铺镇“镇—村—组三道防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的信访工作经验在全省推介。
   新邵县纪委首先明确了“阳光信访”模式,实行“五项公开”、“三位一体”。“五项公开”,即事先公开调查与处理的时间、地点、方案、程序、人员。“三位一体”,即信访质询、信访答辩、信访听证于一体,先由上访人陈述问题,再由被反映人予以说明和解释,然后由信访室及专业人士和主管领导根据双方的举证会商。对上访人反映不实或无理取闹的予以批评;对反映问题属于不了解政策规定的予以教育说服;对于问题属实的责成主管部门领导督促被反映人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处分;对于听证过程中发现涉及党政国家工作人员存在一般问题的予以诫勉谈话,有重大问题的立案查处。该县纪委公开办理的信访案件主要确定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群众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访件。二是群众普遍关注的干部以权谋私问题的信访件;三是经过调查,所反映的问题与事实出入较大,检举人有误解,被检举人有压力,并已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信访件;四是重复信访特别是几经处理仍然不服的信访老户;五是其他影响较大的信访件。
(新邵县纪委办公室,李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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