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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四项制度”促党务公开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1-10-14 17:31 来源:芷江县纪委

    今年来,为有效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芷江侗族自治县建立了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四项制度,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础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是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础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是监督检查制度。通过成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上级党组织加强对党的基础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是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范围。组织党员对党的基础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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