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四项制度”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再发力
今年来,汨罗市出台了环境乱源挂牌整治、效能低下公开曝光、窗口单位公开承诺、突出问题效能监察等四项制度,及时纠正工作偏差,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深度优化发展环境,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环境乱源挂牌整治制度。将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测评中反馈的意见、问题及受理投诉中反映的重大问题,网络互动平台收集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问题,行政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经查实存在的重大问题等列入环境乱源,由市优化办下发《挂牌整治督办工作通知书》,实行挂牌整治,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督办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经检查验收后方可摘牌。环境乱源挂牌整治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优化环境工作考核。
效能低下公开曝光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针对乡镇场和市直单位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廉洁、优质高效等方面存在的干部作风不实、机关效能低下、落实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由新闻媒体将调查情况、责任单位整改承诺、整改落实及问责处理情况进行公开曝光,从而达到推动工作落实,努力维护党和政府形象,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目的。
窗口单位公开承诺制度。要求全市设有审批、收费服务大厅的窗口部门单位都要根据职能要求,围绕服务发展、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履职尽责、落实政策等方面,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公开承诺向全社会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评议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突出问题效能监督制度。要求市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调查分析工作中在效能上存在的问题、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确定监察重点进行立项后,由市纪委效能监察室和各单位监察室分别负责对全市工作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和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本单位本系统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形成监察建议,并针对问题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落实、建章建制。(汨罗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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