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多措并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
天元区在深入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过程中,坚持深学、快纠、重建、严惩相结合,环环相扣,确保实效。
一是“深学”,区纪委专门组织编印了《农村基层干部勤政廉政行为规范(试行)》,并印刷了1200余本发到每一位基层领导干部手中。4月份,全区66个社区、45个行政村的书记、主任共200余人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全区开展以“谈认识、谈思想、看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讨论、谈话交心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的渗透力。目前,全区共有1200余名基层农村干部进行了集中学习,各相关单位都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学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
二是“快纠”,就是在党员干部自查和组织督查的基础上,及时纠正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勤政廉政行为规范(试行)》 “十四个严禁”、“83个不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农村基层组织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规范》等有关规定,全面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突出问题重点分析、集中整顿,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勤政廉政行为规范(试行)》的执行力。
三是“重建”,就是在梳理问题、清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健全配套制度,重点解决党员干部不规范行为和重点领域的薄弱环节,从制度层面防范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各镇(街道)、村(社区)在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都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效果,并形成了整改报告。各乡镇(街道)都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了一场“勤政廉政从我做起”的主题征文活动。
四是“严惩”,区纪委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受理举报、发动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及时发现违反《规范》的案源线索,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范》的行为,加大对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查处力度,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勤政廉政行为规范(试行)》的震摄力。截止目前,全区共举办辅导讲座30余场次,党员领导干部谈心交心300余人次、纠正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0余件次,清理完善相关制度30个,1个村(社区)干部被党纪处分,6个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株洲市天元区纪委 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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