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四结合”抓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显成效

今年来,凤凰县在认真总结过去抓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更新观念、创新思路、统筹运作,突出“四个结合”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使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
理论教育和形象教育相结合。在坚持传统理论教育的同时,因地制宜,以“动”施教,克服单纯的理论教育枯燥乏味,不易收到效果的问题,增强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本着寓教于动的原则,积极开展党员干部乐于参加、乐于接受的教育活动,先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党政纪知识”、“中央、省、州作风建设规定”、“廉政准则”等竞赛活动和知识测试活动,宣传教育实现100%覆盖率。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原则,从不同层面、不同战线上的廉政典型中评选出勤政廉政典型代表,对其事迹进行总结,以事迹报告会、电视专题片、网络媒体推荐等形式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教育。以县电视台为基地,有选择性地播放了《为民书记—郑培民》、《忠诚与背叛》、《老百姓是天》等电教片和一大批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充分利用电化教育灵活、便捷、直观、形象的特点,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廉政教育。
全员教育和重点教育相结合。始终坚持全员教育的原则,把教育的对象面向广大党员干部,杜绝了教育的死角死面,保证了教育的覆盖面。同时,突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开展全员教育的基础上,突出教育重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首先,抓领导干部。在开展每项教育活动中,把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作为重点,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教育。二抓重点岗位干部。针对掌管人权、物权和财权的领导及在关键岗位的干部,开展了“三讲、三学、树三观”系列教育活动,即:讲学习、讲勤政、讲廉政;学条规、学党章、学典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宗旨观和廉政观教育。通过系列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增强重点岗位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三抓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廉政谈话、任前任中职谈话、诫勉谈话、组织谈话等形式,采取个别谈心、打招呼、跟踪教育等方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提高干部自控能力,懂得哪些可以为,哪些不可为,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少犯或不犯错误,有效地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始终坚持“正反结合,双轮驱动”的原则,把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典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及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在正面典型教育上。除认真学习国家、省、州选树的勤政廉政典型外,更注重培养和选树身边典型。在全县开展评选勤廉活动,对勤廉政典型的事迹在全县进行巡回报告。在反面典型教育上。一方面坚持 “剖析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原则,今年初,在全县通过经济工作会、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方式,通报2012年县纪委监察局查处7起典型案件。同时,平时结合查处的案件组织到事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和事发单位领导干部一同对案例进行深刻的剖析,查找原因、分析问题、总结规律、研究对策,达到通报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另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中纪委下发《难逃其咎》、《贪路无归》等反腐倡廉电教片,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达到警戒震慑目的。四是惩处教育和回访教育相结合。始终做到在对违纪违法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对违纪违法人员开展法纪观念和纪律知识教育,帮助他们对照有关的制度规定照镜子、查问题、找原因,加大跟踪教育和回访教育力度。在回访教育上,坚持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使受处分的同志感到了组织的温暖,化消积因素为积极因素,坚定改正错误、积极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使他们跌倒了,站起来,再前进,从而真正达到教育的目的。(凤凰县纪委 吴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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