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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法院:“八廉”着力构建廉洁型法院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湘乡市人民法院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干警队伍,以“八廉”创新廉政建设,推动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着力构建廉洁型法院。
    一是“读书思廉”。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法官任职回避规定和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若干规定等,构建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是“送卡宣廉”。在巩固院内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监督举报电子邮箱的基础上,将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纪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等规定制作成“监督小卡片”,发放给广大人民群众,将全体干警执法办案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三是“会议倡廉”。做到“所以会议必讲、所处之处必问、检查工作必听、工作总结必有”,日常教育、提醒常抓不懈,形成“领导常倡廉、干警常思廉”的廉政教育常态化格局。
    四是“谈话讲廉”。凡是院党组决定调整、轮岗的干部严格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不同岗位轮岗、调整人员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掌握思想动态,进行廉政告知,将廉政建设贯穿干警公正的始终。
    五是“案例警廉”。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反面典型教育干警,正面典型激励干警,让干警把握好典型案例对干警价值理念的导向作用、对司法行为的约束作用、对思想观念的聚集作用、对责任意识的激励作用、对意志品质的塑造作用。
    六是“制度促廉”。健全和完善了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基本形成了覆盖审判执行、综合服务部门的“五大机制”。
    七是“现金诺廉”。实行干警廉政保证金制度,按照廉政责任轻重向纪检组缴纳一定额度的“廉政保证金”,纪检监察部门适时采取抽查案件、旁听庭审、回访当事人、明察暗访、与个别干警座谈、参加部门会议、召开廉政监察员会议等形式掌握干警“现金诺廉”兑现情况,年末根据干警完成情况进行奖惩。
    八是“责任保廉”。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办法》,实行监督关口前移,把有效防范和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基层法庭、每个岗位和每个干警,防止司法不廉洁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签订,层层防控,促进干警执行制度,落实责任。(湘乡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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