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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建立健全“三员”制度 破解农村信访难题

编辑:许琼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内容概要] 近几年,娄星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时期,仅市中心城区就有中央和省、市重点项目158个。针对因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管理等信访问题日益突出的现状,为了切实减少和有效处理农村基层信访问题,娄星区纪委建立了处理农村基层信访问题“三员制度”。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全区信访总量逐年下降,信访结案率明显提高,干群关系有效改观。去年5月份至今,实现了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零登记”,2012年下半年民调工作全省排名从2012年上半年的第128位上升到了第37位。

      一、基本情况

      娄底市娄星区纪委对信访举报工作历来非常重视,始终将信访举报工作视为最直接最现实的关注民生、了解民情、排解民难、构建和谐的平台。2011年4月,区纪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建立处理农村基层信访问题“三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2012年,在做好党的十八大和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信访举报工作实践中,娄星区纪委对“三员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总的来说,“三员制度”是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重心下移,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工作为主体,以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以建立覆盖全面、职责明确、渠道畅通、处理及时的信访举报网络体系为基础,以有效解决农村基层信访问题,减少重复访、越级访为目的的一种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机制。即区纪委指派一名同志担任乡镇街道办事处信访“指导员”,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自办信访案和上级交办信访案进行督查、指导,并定时接访;同时,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纪(工)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和信访综治办工作人员担任信访“询查员”,分片负责对辖区内的社情民意和信访问题进行询问、排查、化解,每月向区纪委信访室报告情况;另外,在每个村(居)委会设立信访“信息员”,信息员由支委成员或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和村民小组长担任,负责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向询查员反馈了解到的信访信息,疏导化解一般信访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娄星区纪委成立了处理农村基层信访问题“三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信访举报的副书记和常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信访室,具体负责对“三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检查、考评,每月向区纪委常委会暨信访形势分析会汇报工作。二是落实领导包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即每一个突出信访问题都由“三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区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包案处理,包协调、包督办、包结案,增强了信访问题处理的领导力度。对那些不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且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问题,由区纪委信访室向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由区联席办安排区级领导包案处理。三是搞好业务培训。区纪委每年对信访“指导员”、“询查员”“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学习《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关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知识和如何调处信访案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等,以提高“三员”解决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二)明确工作职责。一是定时接访。“指导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明确“什么人、什么事、谁来办、怎么办、何时办结”。如茶园镇春溪村刘某反映其房屋在娄新高速公路爆破施工时被震损,要求赔偿,“指导员”现场与住建局衔接,住建局派出房屋鉴定部门对刘某房屋受损情况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对房屋主体没有影响,多处裂缝必须修复”,经协商,有关部门对刘某房屋的修复资金很快赔偿到位。二是全面走访。“询查员”和“信息员”每月必须安排三天工作时间对其负责的片区入户走访,对每一户做到“家庭成员清、社会关系清、经济状况清、困难问题清”,对每一个信访问题要做到起因清、过程清、诉求清。如花山办事处对江居委会群众反映组上的征地款因分配方案存在异议,五年多来一直没有发给农户。经询查员和信息员了解情况后,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在区纪委“指导员”的督促下,在一周之内就将30多万元的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2012年6月全区向141个行政村和56个社区派驻群众工作组,并要求工作组成员坚持平时常去,有事速去,每月的26日、27日、28日必去的考勤制度,进村组(社区)定时定点接访。共有708名区直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的干部参与全面走访。摸排出了急需解决的问题1805个,共收到有价格的信息100多条。三是随时约访。在每个村(居)委会人口相对密集和显眼的地方设置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三员制度”公示栏》,同时,广泛发放印有“三员”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的《便民联系卡》。要求“三员”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让群众的诉求能以较低的成本、畅通的方式和快捷的速度表达出来,反映上来,有效降低了上访率和信访成本。

      (三)注重机制健全。一是健全年度考评机制。娄星区纪委出台了《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考核指标及评价要点》和《信访举报“三员”工作者考核指标及评价要点》,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信访举报工作以及“三员”工作者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内容。二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对“三员”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未履行职责,对重大群体性事件预防和排查不到位,或没有及时报告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坚决追究责任。“三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对信访人态度粗暴、敷衍塞责、该受理不受理,导致越级访、集体访的,严格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三是健全沟通反馈机制。信访案一旦办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入户将信访办理情况向信访(举报)人反馈,并做好处理意见的落实。如信访人对反馈的情况有异议的,“三员”工作人员应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三、初步成效
      实行“三员制度”近两年来,娄星区呈现出“三多三少”的可喜变化:下访的干部多了,上访的群众少了;反映问题的多了,发泄怨气的少了;评价满意的多了,负面议论的少了。

      (一)信访总量明显下降。2010年,娄星区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1件次,其中涉及农村基层的信访问题158件次。建立“三员制度”以来,2011年和2012年来信来访总量分别为201件次和186件次,其中涉及农村基层的信访问题分别为123件次和107件次,同比分别下降22.2%和13.0%,“三员”工作人员共受理信访问题125件,解决问题1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向区纪委提供重要信访信息13条。“指导员”共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处理信访问题41件,化解信访积案17件,使一些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2012年5月以来全区实现了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零登记”,为十八大和省“两会”的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项目顺利推进。2012年4月以来,全区强力推进控违拆违和征地拆迁工作,控违450处,面积63813平方米,拆违655处,面积120570平方米,完成征地近5000亩,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178栋。由于“三员制度”的有效实施,工作人员把问题想在前、工作做在前,因此,没有引发一例因征迁问题而进京赴省上访事件,确保了沪昆高铁、湖南煤化、城南中学、万宝新区开发、城市内环线等一大批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干群关系有效改观。“三员制度”是变群众“上门信访”为干部“主动下访”的有效尝试,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良好平台。“三员”工作者的“主动服务”,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调处在一线,解决在基层的行为,在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建了一座“连心桥”,使群众对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满意度明显提高。2012年下半年娄星区的民调工作全省排名从上半年的第128位上升到了第37位。(娄星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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