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三个转变”促进信访举报工作

一、丰富接访形式,从被动接访向主动下访转变
一是推行坚持领导接访。实行“三定一公开”领导接访制度,即每个工作日要定一名接访领导、定接访时间和地点、定接访方式,向群众公开领导接访安排。建立领导接访档案和群众来访登记台账,做好领导接访签到服务以及接访后的跟踪督办工作,切实做到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帮民解忧。二是推行带案下访。领导干部带案下访,重点在乡镇。带案下访前,由县联席办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深入分析省、州交办的信访案件,排查筛选老案、难案,明确一位领导牵头,组织工作组到案发地帮助查找矛盾和问题产生的根源,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处理,进一步推动案件及时有效化解,最大限度减少我县信访存量,扭转我县信访形势。三是推行主动约访。以领导接访为平台,带案下访为契机,积极采取主动约访的形式,将多次越级上访、反映诉求较为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特别是接访中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解决的问题,列入重点约谈对象,由县级领导亲自约谈,及时将办理情况、法律政策传达给信访人,建言献策,共同商讨,千方百计为信访人解难解忧。
二、拓宽诉求渠道,从单一式向多元化信访转变
一是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在县设立群众工作部,乡镇设立群众工作站,村设立群众工作室,建成“市、县、乡、村”四位一体信访工作网络,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贯通、功能齐全的信访工作网络,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引发。二是拓宽信访工作平台。将传统的来信来访服务,向电话信访、邮件信访和互联网服务等多种信访方式拓展,引导群众通过多渠道上访,并建立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与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等进行整合,通过外网接收、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形式,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三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大对《信访条例》和信访渠道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合法上访的自觉性,引导群众通过多渠道上访,合理表达信访诉求,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做到统一受理、规范操作、迅速处理、严格督办、及时反馈,保证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三、严格依法办事,从常规督办向专员督查转变
一是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凤凰县通过强化协调组织,凝聚信访案件化解合力,积极探索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了党委主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从源头做、全过程做、靠大家做”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大量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二是建立督查专员制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县信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并挑选精干得力干部任命为督查专员,主要对领导干部接访落实情况、交办的接访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以及责任倒查。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力、敷衍推诿、欠妥不决导致矛盾激化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追责。(凤凰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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