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廉政考试不合格者暂缓任用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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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祁东县切实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严把干部廉政关口,形成了干部推前“察廉”、任前“考廉”、任时“话廉”、任后“述廉”的制度链,把廉政教育贯穿到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自2010年以来,祁东县对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100%进行了廉政法规考试。
2013年9月4日,祁东县拟提拔的60名乡科级干部在县育贤中学进行了任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考试。本次考试中,拟提拔对象彭某考试成绩不及格(58分),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湘发电〔2010〕10号)文件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彭某暂缓任用。(祁东县纪委 彭海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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