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四项举措确保党员干部过“廉节”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衡阳县纪委采取四项举措,确保党员干部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廉节”。
一是严肃纪律。该县专门下发了《关于对中秋节、国庆节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相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节俭过节、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切实把“过节”转化为“过洁”。
二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县电视台、衡阳县党政门户网、衡阳县廉政网、《今日蒸阳》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文件要求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在全县营造浓厚的“廉节”氛围。
三是廉洁提醒。该县纪委、组织部与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部门合作建立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将广泛征集的200条廉政警句格言作为廉政短信内容,节日期间向全县乡科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使党员干部时时受到潜移默化的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
四是明查暗访。节日期间,县纪委、组织部将成立专项督察小组,采取明查暗访、专项审计等形式,深入各级各部门和饭店、超市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查实,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要坚决查处并予以通报曝光;对贯彻执行不力,以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衡阳县纪委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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