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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三项制度推动村干部关怀服务群众

编辑:许琼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新宁县针对农民群众反映部分村干部存在作风不够扎实、服务不够热情、办事不够方便等实际问题,制定出台了《中共新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服务群众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经常走访、坐班办公、代理服务等三项制度,切实推动村干部关怀服务群众,确保群众诉求有人倾听、办事有人接待、困难有人帮扶。

    建立经常走访制度,使群众诉求有人倾听。《实施意见》规定,每名村干部负责联系3—5个村民小组,每月对所联系组内群众普遍走访一次,了解民情民意,特别是在重要制度出台前、重大项目实施前、重要决策做出前,广泛走访群众,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规定村干部在走访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民情日记,并将群众反映的事项分类建立民情台帐,村支两委每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经常走访制度以来,已排查出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600多个,建立民情台帐300多个。

    建立坐班办公制度,使群众办事有人接待。规定行政村的每个在职享受职务补贴的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轮流在村部值班,保证村部每天至少有1—2名村干部在岗值班,值班期间负责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记好值班记录和值班台帐,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组织党员群众点播收看远程教育节目等。同时,各村还将村干部轮流值班安排表及值班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彻底解决了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实行坐班办公制度以来,全县村干部每月人均在村部值班10天以上,共接待群众来访办事1200多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0余起。

    建立代理服务制度,使群众困难有人帮扶。针对一些群众因政策不清、程序不明、行动不便存在的 “办事难”现象,要求各村设立代理服务室,将证件办理、项目审批和公益服务三大类共20多个事项纳入代理服务范畴,并将代办事项、办理程序、办结时限等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群众申请代办的事项,建立受理服务台帐,除紧急件立即办理外,由各村干部根据职责分工,每半个月赴镇里、县里集中办理一次。据初步统计,推行村干部代理服务制度以来,全县村干部已为群众代办证件、农合医药费报销、低保申请等各类实事200余件。一渡水镇古羊村67岁老人李芹彩在长沙治病花去1万多元医药费,正当她为报销医药费的事发愁时,村支部书记赵达军告诉她可以到村代理服务室申请代办,在村干部的帮助下,短短十天时间,她就领到了在县农合办报销到的4000多元医疗补贴,李芹彩逢人就夸:“是村干部帮我解了难”。(新宁县纪委  唐荣军  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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