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四项制度”助力廉政教育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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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安仁县纪委制定出台的《廉政教育“四项制度”》规定,四种情况下必须抓紧抓实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岗前教育制度。文件规定,凡拟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公示前都要集中参加廉政教育培训,并进行廉政知识考试,不及格者暂缓提拔。
二是廉政提醒制度。主要是对有违纪反映,但内容不具体,无实质性线索的,由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廉政提醒通知单》,早打招呼、早防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促其警醒。
三是廉政谈话制度。对下发《廉政提醒通知》后,仍不改正或仍有群众强烈反映的,由县纪委领导对其进行廉政谈话,责令其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提出廉政要求,督促其整改。
四是回访教育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违纪党员干部受处分后情绪低落,工作受影响等问题,由县纪委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回访,认真做好回访教育转化工作,帮助受处分干部正确认清形势,认清自身问题,帮助其树立信心,争取在工作中“改过自新”。(安仁县纪委 黄祥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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