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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严查党员干部酒驾行为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0-24 08:39 来源:湖南日报

  “因为酒驾,我被县交通警察大队罚了款,扣留驾驶证6个月,还要被局纪委立案查处。这个代价太大了!”近日,因酒驾接受局纪委谈话时,澧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澧阳血防站工作人员黄辉懊悔不已。在局纪委办案人员的耐心说服教育下,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再也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今年以来,澧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酒驾行为“零容忍”,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全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酒驾违纪案件线索,经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建立了信息抄送报告制度,定期提取全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酒驾违纪案件的信息,将比对核实的案件以交办函的形式移交给相关责任单位予以立案查处。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还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以澧为荣”微信平台、红网手机报等新媒体,提醒全县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党纪严于国法,充分认识酒驾“高压线”不可触碰,努力维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通讯员 澧纪轩 记者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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