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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1-9月开展谈话函询26件次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1-07 10:24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初,龙山县房管局副局长、县永龙高速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鲁帆就群众举报自己违法强拆问题,按县纪委函询要求,一一作了书面说明。这是该县纪委创新监督执纪形式、大力践行“四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严格限定范围。县纪委信访室在筛选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时,严格限定在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防止案件线索流失。今年县纪委接到一起举报,反映一党委书记公车使用多、普通干部不得用的问题。经工作人员讨论,报领导审批,就采用了函询形式,要求其就公车管理制度、使用程序、个人是否公车私用等情况向组织作书面说明。

  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分级负责制。对一般党员干部的谈话函询由主管常委或副局长审批即可,对副科级党员干部的谈话函询由分管副书记最终审批,对正科级党员干部的谈话函询由县纪委书记最终审批。通过领导层层把关,防止个别工作人员私下将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精心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首先选准谈话函询重点内容,由工作人员一一列出,再实行分级负责。函询则直接交由信访室执行,以县纪委名义给被函询对象发《函询书》,要求被函询对象限期写出书面说明,签字背书后回复给县纪委,存档备查。

  据悉,该县今年1-9月开展了谈话函询26次,其中对6名正科级领导、8名副科级领导、7名一般党员干部发出《函询书》,及早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党员干部,社会反响较好。(龙山县纪委 宋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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