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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卫计局违规发福利 班子成员被约谈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1-08 08:44 来源:三湘风纪网

  “真是不应该呀!经过这次约谈,我深刻认识到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有搞变通的错误思想,对自己及班子成员纪律要求不严,以致犯了这样的错误。我一定要引以为戒,回去后加强思想教育,抓实作风建设并逐级分解落实责任。”10月19日,郴州市北湖区卫计局因违规发放福利,该单位负责人被区纪委约谈后作出深刻反省。

  据了解,今年9月中旬,北湖区纪委收到反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违规乱发福利的问题线索。经查,8月29日,区卫计局召开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同意从区卫计局工会发放2016年度节假日慰问物资。区卫计局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欧某、工会主席刘某与骆仙超市商定,区卫计局职工凭超市的物资兑换券,可在超市兑换票面指定的生活物品。发放标准为每个节假日300元/人生活物品,发放资金从账务中列支。

  9月上旬,区卫计局一次性为局机关全体在职人员每人发放7张(每张价值300元,总价2100元)骆仙超市物资兑物券,除发放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节假日的生活物资兑换券外,还提前发放了国庆节的生活物资兑换券。由于区纪委及时介入,区卫计局对无文件依据的项目或超标准发放的福利及时进行了清退。

  经核实,区卫计局工会2016年工会收入总额为66090.93元。按照湘工办发[2015]4号规定的“全年发放总金额应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收入总额的30%以内”的要求,区卫计局工会全年发放总金额不能超过19827.28元,但区卫计局工会在2016年9月9日,超标准、提前向职工发放2016年度节假日慰问品兑换券,累计发放119100元,超标准发放99272.72元。

  为此,区纪委对区卫计局存在的问题做出处理,责令将违规超标准、提前发放的节假日物资兑换券清退到位,并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对经办发放节假日慰问物资兑换券事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约谈,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审核工会开支。 (北湖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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