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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双十一”期间纪律不断电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1-11 16: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双十一”期间,党员干部能不能任性“买买买”?株洲县纪委、县作风办给出了明确的答复,理性消费的同时,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党纪法规。作风建设无小事,株洲县结合作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全县党员干部开展作风大检查,确保“双十一”期间纪律不断电。

  及时提醒治未病。株洲县纪委提前部署,短信通知全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全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会议,将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实到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提醒每一名党员干部,“双十一”期间严禁违规购物绝非小题大做,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上班时间严禁“买买买”。株洲县组织40名乡镇纪检干部、17名派驻纪检组长以及作风监督员,对全县8个乡镇以及县直机关单位开展“地毯式”作风巡察。重点检查公职人员上班时间参与“双十一”网购等上班时间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不能用公款“买买买”。“双十一”后,该县将结合作风建设“回头看”活动,抽查单位财务开支台账及凭证,重点检查市内大型商场、超市及各类电商开出的各类发票。严肃查处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行为。 (株洲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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