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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合伙截留危改资金 “拔毛四人组”被一锅端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2-12 09:0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案情】

  2013年1月,汝城县泉水镇范龙村村支部原书记范木金、村主任范全德、村计生专干袁妮球和村秘书朱宣全四人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合伙截留四户危改对象补助资金48000元,其中非法占有12000元,每人分得3000元。调查期间,四人主动将违纪占有的资金退回村账账户。2016年8月,汝城县泉水镇纪委分别给予范木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范全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宣全和袁妮球党内警告处分。

  【剖析】

  为弥补资金缺口,动起“歪”脑筋

  泉水镇范龙村往年村级欠账较大,随着换届后村里实施项目的增多,资金缺口越来越大,作为村支部书记的范木金想加强村里的公益项目建设,展现自己的“政绩”,于是他动起了“歪”脑筋,把“黑手”伸向了危改资金。

  2012年初,泉水镇安排给范龙村4个危房改造指标,范木金等四人共同商量,确定了该村补助对象。名单确定后,范木金提出,根据去年补助标准,建议从每户10000元的危改补助中,各截留2000元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开支,其他三位村干部同意了范木金的建议。通过做思想工作,四户补助对象同意了截留2000元用于村开支的建议。

  隐瞒新标准,随意“瓜分”截留款

  计划赶不上“变化”。2012年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翻倍了,从10000元“涨”到20000元。考虑到村民消息闭塞,且之前已商定好每户只给8000元,四人决定仍按“原计划”行事。他们把截留的48000元专项资金当成自家财产,肆无忌惮地进行“瓜分”,想怎么用就这么用,想怎么分就这么分。

  2013年1月,范木金提出危改对象龙某(80多岁的五保户)建不起房子,可用他剩下的12000元危改资金给大家发点误工补助,四位村主干每人当场各领取了3000元。剩余的36000元危房改造款,用于支付村民征地款、村水沟维修款、道路建设款、购买茶叶款和村流动资金等。

  东窗事发后,想方设法掩盖真相

  本以为过了几年没“出事”就可以瞒天过海,但终究“纸是包不住火”,危改对象亲属接二连三地得知了2012年危改实际补助金额,三番五次地找村干部讨要剩余的补助款。

  为了息事宁人,范木金等人想方设法,甚至还想出了私刻死者私章的“绝招”,但最终还是东窗事发。2015年底,其中一名危改对象的弟弟得知其哥2012年危改资金有20000元时,多次向村干部讨回剩余的12000元,讨回无果后向上级各部门举报,范木金和范全德为不把事闹大,从村账中补发了危改资金12000元给当事人。

  危改对象龙某于2014年8月去世,因其是五保户,五代内无家族亲人,后事全由范龙村龙家组集体承担。2015年11月,范龙村龙家组村民在得知有危改对象补发资金后,也要求付清龙某的全部危改资金。为掩盖私分龙某12000元危改资金的事实,范木金安排范全德私自到汝城县城雕刻了一枚“龙某”的私章,并伪造一张盖有龙某私章的20000元危改资金收据,四名村干部均在收据上签字证明。

  【执纪者说】

  国家的危房改造资金本应“专款专用”,汝城县泉水镇范龙村的四名村干部却无视相关规章制度,对截留的危改资金随意进行占有、挪用和瓜分。村干部是离群众最近的党员干部,他们本应用感民之心、为民之责、利民之举来回报群众的“知遇”之恩,但范龙村的四名村干部却在变相地与群众争利益,“乐此不疲”地当着“忘恩负义”之徒,其举不仅可耻,更是可恨!(汝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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