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200余名纪检干部考党纪条规
12月10日,娄底市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条规理论知识考试在市委党校开考,200余名纪检干部集体“赶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勇巡视考场。
为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广泛学习党纪条规和政治理论,娄底市纪委于今年初做出了开展党纪党规理论知识考试的决定。这次考试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参考对象为娄底市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全体干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机构全体干部以及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考试成绩将通报。
“打铁还需自身硬”,徐勇表示,“纪检干部要履好职,就要不断提高素质。要执好纪,就要学纪知纪。这次考试的目的就是以考促学,提高纪检干部自身水平。”
为迎接这次按高考标准组织的考试,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直单位的纪检组已在考试之前,组织乡镇、县(市区)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多轮自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纪条规和理论知识抢答赛和闭卷考试。娄星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曾祥文在参加完闭卷考试后表示,市纪委组织的这次考试,只定范围不出复习提纲,全面地学、广泛地学,有利于纪检干部全面掌握知识将党纪条规牢记于心,有利于提升我们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有利于提高纪监察干部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大家将以此次考试为契机,以考促学,以考促干,进一步增强学习和遵守党纪条规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办案的水平,把工作干得更好。(娄底市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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