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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在食堂关门喝酒 5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1-22 08:1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太后悔了,一时高兴喝酒,没想到背个处分……”1月12日,衡南县档案局局长刘启和因工作日中餐饮酒被处分,其他参与饮酒活动的4人也悔不当初。

  2017年1月10日上午,衡南县发改局退休干部张友国从乡下带来鹅、鸡等食材到衡南县档案局食堂加工,准备中午与刘启和一起用餐。张友国提议刘启和准备两瓶酒。刘启和便从该局干部廖红光私人处提来2瓶白酒,同县委办副主任王晓平,县志办副主任谢迪(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红霞(女)、以及张友国的3位朋友聚餐。席间,刘启和、廖红光、谢迪、张红霞、张友国均不同程度饮酒,王晓平没有饮酒但未对其他人员饮酒行为进行劝阻。

  1月13日,经衡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启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廖红光、谢迪、张红霞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张友国、王晓平进行诫勉谈话。(衡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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