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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严把“三道关口” 力促廉洁过节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1-23 08: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常宁市纪委打好作风督查“组合拳”,确保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廉节”。

  架“廉洁高压线”。常宁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方案的通知》,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违规借车;严禁违规收送节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打牌赌博;严禁违反规定饮酒;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绷“廉政警示弦”。利用网络媒介,向全市各单位宣传并发送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相关文件,学习宣传“十三个严禁”等廉洁过节的相关规定。同时,市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在全市的纪检系统会议上多次强调,并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作风建设、“十三个严禁”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迅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传达到位,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

  筑“廉节防火墙”。春节期间,市纪委加强执纪监督力度,开展专项督查,筑建廉节防火墙。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重点部门、场所和重点内容,开展“点穴”式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发现有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春节期间出现上述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纪法规处理。市纪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公开曝光顶风违纪行为,不遮掩、不护短,发现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坚持“一案双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常宁市纪委 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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