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去年立案243件 处分254人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2-16 08:2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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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湘潭县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反腐态度不变、力度不减 、尺度不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湘潭县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畅通来信、来电、来访渠道的同时,着力构建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互联网+”举报平台。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衔接,建立健全线索移送机制、规范线索管理,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广开渠道深挖“病灶”。全年受理业务内信访举报件220件,上级转办交办至县纪委的共96件。
湘潭县纪委把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群众利益、截留挪用涉农惠农资金等作为惩治重点。石潭镇农推中心主任兼畜牧水产副主任张亚雄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谭家山镇棠霞村党支部书记唐海泉、村主任文德根,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石灰撒施项目承包方的好处费2000元和1000元,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去年,全县共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84件84人。
2016年,湘潭县纪委共立案243件,其中涉及乡科级45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结案254件,处分254人,其中重处分198人,轻处分56人。 (湘潭县纪委 潘宇星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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