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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决不能大楼立起来干部倒下去”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3-08 10:4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梅溪湖街道骑龙村原党支部委员李欢,在协助有关项目征地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虚报迁坟户,先后7次套取迁坟资金36.9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是记者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了解到的一起违纪典型问题。

  岳麓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汇告诉记者,近年来,岳麓区经济发展较快,征地拆迁工程也相对多了起来。“决不能大楼立起来,干部倒下去!”岳麓区纪委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区根据开发建设区情,明确以铁的纪律抓拆迁,先后出台《项目征拆建设“三必须六不准”暂行规定》《征拆工作“十个严禁”》等规定,要求所有项目征拆建设指挥部必须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依纪依法接受审计、必须阳光公开。对于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问题,该区坚持零容忍,近三年共立案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约3000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6年下半年,该区某大型项目签约落地,指挥部工作人员周洋负责村民廖某家的拆迁。廖某想得到更多关照,便找到周洋,非要他收下3条香烟。周洋立即将情况向指挥部纪检监察组报告,并上交了香烟。在签订拆迁协议后,相关同志归还了香烟,并向廖某宣讲了“十个严禁”纪律。事后,廖某对政府的“阳光拆迁”称赞不已。

  同行的岳麓区纪委干部小朱告诉记者,针对征地拆迁腐败问题向村、社区蔓延的趋势,该区推出村级组织权力监督“四全两零”工程,即在基层实现组账村代管制度全覆盖、村务公开进农户制度全覆盖、村民质询制度全覆盖、村级集体经济审计制度全覆盖,坚持村级公务零接待、村干部违纪零容忍。将决策不民主、信息不公开、执行不透明作为拆迁工作的高压线,严防暗箱操作,为廉洁拆迁提供保障。(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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