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实行基层违纪案件片组会审制
“周某某涉及的5.8万元资金,有一半应当不属于套取国家补贴,而是涉嫌侵占集体资金。”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涉及5.8万元资金,属于比较严重的违纪,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是否恰当?”
……
6月6日中午,浏阳市永安镇政府办公楼会议室内,浏阳市北区片违纪案件会审工作会议与会人员对该市北盛镇一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周某某涉嫌套取国家种粮补贴违纪案件初审情况进行讨论。
据调查,周某某考虑到村级开支大,便于2016年3月以该村两位村民名义申报获得了5.8万元国家种粮大户补贴,在该年年底村级清账时周某某告知其他村干部,这两笔资金都已用在了村级开支上。初审认为,周某某身为中共党员,套取国家种粮补贴,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送审单位汇报该案初审情况并提出初审建议后,市纪委案审室工作人员、北区片乡镇纪检干部组成的主审小组,根据相关纪律规定条款,结合具体案情,就证据、程序、定性、量纪等方面展开了讨论。
最终,该案因为证据不清楚、定性不准、资料不齐等原因被要求补充调查完善证据。当天会审的违纪案件涉及浏阳市北区8个乡镇共13件,会审工作会议“拖堂”到中午还在进行,经过会审讨论,最终8个案件获得审议通过,5个案件被退回要求补充调查。
今年2月28日,浏阳市纪委出台《浏阳市基层违纪案件审理工作办法(试行)》,将全市32个乡镇(街道)、44个市直单位,分为4个片区、4个联组,从全市纪检监察队伍中选聘41位纪检干部为年度会审人员,该办法采取集体审议制、主审制、片组会审制、分级审理制、特约审理制、回避制、追责制等制度,着力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创新务实。
为确保执纪程序规范,目前8个片区、联组的每一次会审工作会议,市纪委案审理室工作人员都参与并进行了指导和把关。从试行片组会审制度以来,目前已对104件基层违纪案件进行了会审,其中有4件案件经过会审改变了送审单位的量纪意见,15件案件被退回要求补充调查。(浏阳市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