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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怀化市:以落实“四个责任”为手段 推进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集中办理

编辑:满峻 发表时间:2017-07-14 09: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怀化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安排部署,把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作为重中之重,迅速部署启动,扎实深入推进。2016年1月份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受理的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2201件,已办结1824件。为加大农村信访举报办理力度,市纪委落实“四个责任”,进一步推动信访举报形势好转。

    一是落实初信初访责任。强化初信初访的办理工作,明确承办责任人,建立健全初信初访专门工作台账,对初信初访办理的每个环节都要有记录,做到痕迹化管理,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要求县市区纪委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80%以上,对处理不到位引起重复访、越级访的要按照《怀化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二是落实包案化解责任。对尚未处置属疑难复杂性质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中处置,实行领导包案155件,确定22个乡镇作为重点督办。要求包案领导要对信访举报问题跟踪掌握情况,对信访举报问题做到“五包”:包督办、包处理、包化解、包息访、包稳定。对于矛盾没有化解的,追究包案领导及承办人的责任。

    三是落实督查督办责任。市纪委领导分别于今年3月、4月、6月带队对13个县市区开展了3轮督导,市纪委信访室对各县市区纪委信访室工作日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将每月对联系县市区的农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各县市区纪委要定期监督和指导乡镇党委、纪委办理信访件。

    四是落实通报问责责任。市纪委将对各县市区纪委办理信访举报件的情况按月排名通报,连续两个月排名最后2名的县市区纪委,市纪委将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约谈后仍没有改进的,按照《怀化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办理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同时,加大对信访举报办理不力案件的问责处理力度。6月下旬,市纪委直接向芷江县纪委交办了芷江县新店坪镇办理信访举报不力的问题,责令芷江县纪委对该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立案调查,形成了有力震慑。(怀化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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