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33条权力清单”防范基层“微腐败”
今年以来,郴州市苏仙区不断建立健全“1+X”监督执纪模式,区纪委针对在查办基层村干部特别是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了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的《苏仙区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三条》,有效防范了基层“微腐败”。统计数据显示,自从“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三条”下发后,今年6月份苏仙区纪委共受理农村信访举报34件,较5月份相比减少了62件。
这份权力清单涉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集体事业和村民服务等两大方面具体的权力行使事宜,共十大项三十三条。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财务管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村级建设项目管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村干部行使村级公共权力的事项进行了固化,同时还梳理出了村民建房申请、村民救助救灾申请、户籍迁移流程、计划生育服务事项等便民服务权力事项。
手册还将每一项权力的行使过程进行分解,通过流程图的形式直观地表现出来。每一张流程图上配套设置了权力行使的内容、依据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在办理村民服务事项的流程上,还规定了村干部一次性告知、限时答复、按时办结、全程代办的具体细则。如在“村民建房手续办理流程图”中,明确了从“建房村民向所在村民小组书面申请”到“对符合奖补条件的进行奖补”等10多项程序,并严格规定了办结时限。
“我是看了流程图来的,村干部按流程很快就帮我办好了。这要是搁以前,说不定我就要给干部‘递烟’,现在有了权力清单,我不会送,村干部也不敢收了。”64岁的村民李善友在庄门村递交建房申请,看到满意的办理结果,便笑着说道。
据了解,为了将“村级权力清单三十三条”落到实处,苏仙区和各乡镇、街道已印发清单手册数千份,下发给所有村组、党员,并组织了培训。此外,还将不定期地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问责。(苏仙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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