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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一干部“虚列工程”敛财204万被查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8-24 09:0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一边按照实际工程量为施工方结账,一边将虚列工程、虚增的工程量为自己套取财政资金。2010年至2015年,澧县农业局原项目办主任张建武利用职务之便,敛财达204万余元。张建武被开除党籍和公职。8月4日,张建武被当地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其非法所得被收缴。

  2010年初,张建武开始负责该县农业项目管理,上世纪80年代初就已大学毕业的他很快成了行家里手,但他却忽视了党性修养和思想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慢慢被扭曲,成了当地“小官巨贪”的典型。2010年1月—2015年7月,张建武通过与监理公司串通,借用监理公司资质,控制监理公司印章等手段规避监管,虚列部分工程、虚增工程量,先后在“产油大县”“粮食产能”“优质稻”等8个田间工程项目中,套取工程款204万余元据为己有。2012年11月,张建武安排邓某借用其他工程公司资质,通过串围标的方式取得“产油大县”项目一标段田间工程,中标价格2103822.68元。11月26日,县农业局与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张建武将工程从邓某手中收回,再擅自分包给孙某。次年,张建武竟将施工地所在村自建完成的交通桥作为“产油大县”项目重复申报套取财政资金506500元据为己有。

  同时,张建武在担任农业局项目办主任期间,利用手中权利,违规向有关竞标人员透漏项目信息,帮助其取得工程,9次接受好处费29.7万元。

  2015年11月,国家审计署进驻澧县农业局,通过大半年的财务资料审查与实地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手段,揭开了澧县农业局原项目办主任张建武套取财政资金的事实。2016年10月,张建武被县纪委立案审查,次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澧县纪委 万传文 龚佑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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