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克扣危房补助款 村支书按“惯例”办坏了事
“村里有9个建房户,却只有5个指标。都要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给谁都不好。”张小利在接受调查谈话的时候说。考虑到没有指标的建房户实际困难,也为了避免矛盾纠纷,张小利选择按“惯例”克扣5户指标户补助款共1.2万元,发放给另外4户无指标户。2017年5月,张小利因违规克扣农村危房补助款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被村民信赖的村干部
“张小利为村集体做出过较多贡献。”这是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东方冲村党员群众对张小利的评价。自1996年始,张小利便在村上任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基本做到了公平公正,深受村民信赖。也正是凭着这一份信赖,2014年1月,张小利被选为东方冲村党支部书记。
上任伊始,正值东方冲村经济困难时期,仅村部欠款就高达二十多万元。面对困境,张小利带领村支“两委”班子绞尽脑汁谋发展,想法设法为困难户解难题。在接受调查中,张小利也表示,在三年的村支部书记岗位上,尽心尽力,先后争取资金几十万用于修水利、建村部,并为多名五保户建起了新房……
按“惯例”却违反规定
“老百姓建房都不容易,都困难。”谈起为什么克扣危房补助款发放给其他村民,张小利这样解释:“分配方案是无指标建房户强烈要求的,也征得了5户有指标户的同意,因为这是惯例。”东方冲村会计也证明,历年来村里都是按照这种方式进行分配,如果建房户多、指标少,就从有指标的建房户匀出一部分资金发放给无指标户。
“村上的危房改造特别多,指标少,为公平起见,也遵照东方冲村历届危房改造的分配方案,分别扣除有指标户部分资金发放给没有指标户……”这是2015年10月30日东方冲村村干部会讨论危房补助资金问题的会议记录,也是张小利违纪问题的证据材料。2015年底,东方冲村召开村干部、组长、监委会成员等会议,会上通告了补助款发放方案,以及每户的具体补偿金额,正是这个方案,符合“惯例”却违反了规定。2016年2月,区财政将危房补助款足额拨付到5户指标存折上,张小利和两名村干部、一名指标户携带提前收集的5户指标户的存折将补助款取出,随后按方案发放给5名指标户和4名无指标户。
2017年3月,株洲市审计局在对芦淞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东方冲村村委会涉嫌违规克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款,遂将案件线索移交芦淞区纪委。2017年4月1日,芦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张小利同志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
出于“好心”但纪不容情
2017年4月13日,东方冲村党支部讨论关于张小利同志的处分,多数与会党员认为张小利没有私心,而且是按“惯例”分配补助资金,建议不对张小利进行处分。然而,纪不容情,按“惯例”、无私心并不能成为违纪的理由。2017年5月27日,经芦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小利党内警告处分。
“我对上级文件精神没有认真学习,导致危房补助款发放中仍按村上‘指标少、建房户多则平均分配’的惯例进行发放,违反了规定。”这是张小利在检讨书中的自省。东方冲村这次危房补助款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平,也是以前的“惯例”,但违反了相关规定,张小利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不能因为出于“好心”和没有私心而免于处分。
【执纪者说】
张小利最终受到了党纪的处分,即便是出于“好心”、依据“惯例”、没有私心。在基层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些党员干部存在“三不”问题,即对新的规定、新的要求不学习、不知道、不践行,还在按旧思维、老规矩办事,不知不觉中违规违纪。对于这些干部,要不断强化他们的学习意识,特别要增强“十八大后”意识,督促他们时刻讲规矩、守纪律,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办事,不折不扣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株洲市芦淞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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