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十个严禁”严明两节期间纪律要求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9-29 17:49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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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近日,郴州市苏仙区出台了《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力促中秋、国庆节期间风清气正。
据了解,“十个严禁”包括:严禁使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旅游景区门票、月饼、土特产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参赌涉赌、吸毒涉毒。
节日期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财政、审计、工商、税务、商务、公安等部门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发力加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典型问题快查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苏仙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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