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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纪律面前无“人情”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1-30 08: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领导,不是我故意迟到,确实家里有事,我老婆怀孕了,身体也不舒服,啥都吃不下,请理解和通融下…”自从到郴州市北湖区下湄桥街道任职纪委书记后,这便是我面临的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下湄桥是全市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区域之一,根据党工委安排,由我牵头负责对各项目部人员纪律作风以及工作效能情况进行督查。平时,大家都提着一口气,鼓足了劲埋头工作,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所以当纪律遇上人情,我曾经纠结过,但最终还是选择坚持原则,按纪律办。

  当那位同志被点名通报的那一刻,我看到的是一副羞愧的表情,而我内心何尝不感到内疚和不安。于是,我对他进行了家访。

  “一座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可以想象一下,将来会怎样?”我问道。

  他想了下,回答道:“可能其它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吧。”

  “对,这就好比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不好意思丢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之后,有人就会毫不犹豫地抛,丝毫不觉羞愧。”看他一度沉默,我继续解释道:“纪律的执行也是一样,身为党员干部,铁的纪律必须执行,没有什么商量选择的余地,更不能拿规矩纪律来讨价还价。如果纪律和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一人违纪,众者随之’的‘破窗效应’。”

  听到这里,他面有愧色地说:“我还真没意识到,如果不执行纪律的后果有那么严重。”

  对此,我终于释怀:“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嘛,人情也不例外。”

  手里掌握问题线索,有人打听,说还是不说?这是“人情”。查处问题线索,是轻还是重,这也是“人情”。调查取证,是认真负责还是敷衍塞责,这更是“人情”。

  曾经在核实线索时,提前联系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联系的同志总习惯性地问一句:“啥事?”看似不经意的一问,如果顺势说了,好像符合“人情”,人家又不是故意打听什么;而遮掩不说,真是显得“见外”,不近“人情”。这看似简单的“人情”,如果这个同志再讲一次“人情”,可能这个“情”最后就到了被调查人那里,有时候会给核实工作带来很大被动。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干的就是专门挑别人毛病的活,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自己不“净”,拒绝别人的“人情”就没有底气,自己不遵守规矩,查人又如何让人信服?

  纪律面前无“人情”,这是纪检人的原则,也是我的信条!(北湖区下湄桥街道纪委 李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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