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念好案件审理业务“五字经”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2-22 08: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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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花垣县纪委抓实案件审理业务培训工作,念好训、学、练、传、点“五字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业务能力。
集中“训”。今年4月,全县107名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还邀请州纪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就案件审理业务知识作专题讲课。
会议“学”。利用该县纪委每月一次集中学习会,会前编发案件审理讨论主题,会上组织讨论、交流案件审理工作中遇到困惑和难题,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解疑授惑。
跟班“练”。年初,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制定跟班学习方案,截至日前,已抽选10名乡镇纪检干部到案件审理室跟班学习,通过参与具体案件审理工作大练兵、懂业务、长本领。
网上“传”。通过互联网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交流学习,在该县纪委的微信公众号、村权监督微信群和机关QQ群,及时上传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和文件,供全县纪检干部学习交流。
查中“点”。建立纪检工作片区交叉检查机制,定期组织交叉检查,在今年组织的2次片区纪检工作交叉检查中,把案卷资料作为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点”,现场指导整改措施,让大家在检查中相互学。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请上来、沉下去等方式进行个别指点,督促整改到位。(花垣县纪委 龙胜青 龙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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