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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既是“警示课”,又是“培训课”

编辑:刘学先 发表时间:2018-09-30 09:35 来源:三湘风纪网

  9月20日上午,伴着一声庄严肃穆的法槌声,长沙县财政局教科文科原科长陈红专涉嫌贪污犯罪一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

  长沙县、经开区组织包括纪检监察干部在内的200多名党员干部到庭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把庭审现场当纪法“课堂”,以案明纪、以案学法。

  “身边的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长沙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陈红专案是长沙县监委成立以来,首例自办的辖区内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沙县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具有极强的教育意义。

  “身边人”的警示最震撼

  “亲眼目睹身边的老熟人,站在被告席上,沦为阶下囚,内心深受震动。”被告人陈红专现在成为了县财政系统“最熟悉的陌生人”,曾经与其共事多年的同事感慨地说。

  按照因岗施教、因人施教的原则,长沙县纪委监委有针对性地安排了县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参加旁听,目的就是要让工作环境相似的工作人员,在旁听的过程中耳边响起警钟、心中感到震撼。

  半天的庭审,清晰地反映出陈红专被贪念笼罩,从一名能力强、懂业务的单位骨干,蜕变为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

  让旁听的党员干部真切感受到了职务犯罪给带来的严重危害。

  “她走到这一步,警示我们必须始终绷紧廉政这根弦,任何时候都松不得。”走出第一审判庭,许多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教训太深刻了,必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这是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长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徐英在旁听体会中这样写道,参加这次庭审深受教育、体会良多,在今后工作中,要把牢“三观”这个总开关,算清经济账、家庭账、法纪账,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拒腐防线。

  “宁听骂声,不听哭声。”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长王容说,今后我们一定要强化日常监督,紧紧盯住财政资金拨付、预算安排、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

  现场观摩学习很受用

  “被告人对起诉书上指控的犯罪事实,你是否认罪?”

  “我认罪。”

  ……

  对于在现场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不仅仅是一次“廉政洗礼”,更是一次生动的业务培训,他们全程仔细聆听,认真记着笔记。

  “监察法实施以后,如何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优质高效?这是我们一直在实践探索的问题。”长沙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业务培训课”搬进庭审现场,让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了解庭审过程,对于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休庭后,参加庭审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与法院有关同志就法律业务知识进行深度交流学习,趁热打铁研讨法法衔接。

  “由于取证工作扎实到位,被告人陈红专及其辩护人都未对我们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法院顺利地进行了公开审判。”参与陈红专涉嫌贪污犯罪案的审查调查人员曾为中深有感触地说,这离不开我们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取证标准。

  “看到自己参与调取的证据、参与审讯的谈话笔录作为呈堂证供呈现在庭审现场,深深感觉到作为执纪审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必须以严格的法律思维和程序思维贯彻始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调取证据。”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文芮表示,观摩学习收获很大、体会很深。

  据悉,该县将常态化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有效实现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长沙县纪委监委 艾春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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