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3.2万元“建房管理费”被退回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8-11-26 08: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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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真想不到6年前以捐款名义上交给村里的建房管理费还能领回来,真是感谢党和政府!”11月14日,在嘉禾县塘村镇纪委清退违纪资金现场会上,高峰村村民们十分开心。
村民们口中所述这笔违纪资金还得追溯到2012年。原尹郭村(合并后称高峰村)郭家自然村决定在本村进行旧村改造,建房村民可向上级申请危房改造补贴。当年6月,为了平衡未获得危房改造补贴的村民,充实旧村改建资金,郭家自然村召开旧村改造小组和危房改造户座谈会,研究决定对获得了危房改建补贴的村民收取500元以上资金,参会人员都表示了同意。经查,2012年-2014年,原尹郭村以捐款名义分别向17户危房改造户收取了3.2万元“建房管理费”,用于村务开支、公路维修和支付涵洞建设工程款。今年3月,原尹郭村几位村干部将违纪资金上交至镇纪委,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村干部均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
案件审结,暂扣在镇纪委的违纪款自然得退回群众。当村民们得知是清退多年前的“危房管理费”时,无不感到意外惊喜。据了解,今年嘉禾县持续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向扶贫领域、民生款物等惠民资金伸手的违纪行为,一律加重处理。1-10月,该县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96件,立案49件,查处55人,其中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资金194万余元,退还群众52万元,开展违纪资金现场清退活动3场,大大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嘉禾县纪委县监委 王继华 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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