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纪委书记为208名纪检干部解读《监察法》
“为什么要制定《监察法》?《监察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听了书记的讲课,我一一找到了答案,受益匪浅,今后还是要多加强学习啊……”一走出东安会场,白牙市镇纪委书记龙建设感慨道。
近日,东安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正式开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廖劲松作专题授课,为全县208名纪检监察干部解读《监察法》。
廖劲松结合实例和自身学习体会,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监察法》出台的背景、《监察法》的特点和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针对监察范围和管辖,法律赋予监委的12项调查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以前,不少基层的村组干部觉得自己不算‘官’,纪委管不着,现在监察法将他们也纳入了监察范围,进而倒逼基层工作作风转变。”紫溪市镇纪委书记黄大海表示,这次培训回去后,将认真学习并宣传好监察法,自觉接受监督,努力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自《监察法》颁布以来,东安县采取“六个一”措施,即:配齐一套学习资料、制定一个学习计划、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制作一块宣传展板、悬挂一条宣传横幅、组织一次知识考试,带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监察法》进行学习。此次开展《监察法》专题培训也正是东安县全面掀起学习《监察法》的一个缩影。
“学习《监察法》要坚持逐字逐句学,原原本本学,要在学懂弄通上狠下功夫,确保监察法核心要义入脑入心。”
为确保培训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要求各参训学员在会前认真预习《监察法》相关内容,同时严肃学习培训纪律和作风,安排专人全程监督会风会纪,严禁缺席、迟到和早退,培训结束后还组织了专题测试。
“《监察法》颁布后,制度笼子织得更密、扎得更紧,而且越往后,监督网会越织越密,执纪执法会越来越严,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通过学习监察法,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推动公权力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廖劲松表示。(张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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