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三项工作机制” 提升派驻机构执纪质效
“开展‘四风督查’13次,专项督查13次,巡察18次,收缴违纪资金60多万元;强化廉政教育,组织监督单位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开展廉政教育16次……”近日,武陵源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向区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武陵源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在不断深化派驻体制机制改革中,全面推行“三项工作机制”,既强化了“派”的权威,又攥紧了监督“拳头”,不断提升派驻机构执纪质效。
业务考核机制明职责。制定“两办法”,即《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工作管理办法》和《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职能职责和业务工作流程,对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及日常管理等做出明文规定,要求派驻机构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履行好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
分片联系机制强指导。建立区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和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制度,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1名副书记(副主任)、1名常委和1个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对信访件调查、线索处置、查办案件、作风督查等核心业务强化日常督促和跟进,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执纪监督规范有序。
定期报告机制促履职。建立实地巡察和监督检查月报告工作机制,要求各纪检监察组每月定期报送开展实地巡察和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每年年中、年底向区纪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对工作报告不及时,或填报数据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纪检监察组,督促立即整改,促使各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好监督职责。
今年以来,全区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开展实地巡察和监督检查 67次,发现问题45个;共处置问题线索75条,立案13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武陵源区纪委监委 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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