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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28件 处理32人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8-12-19 09:2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李新军任永兴县三塘乡卫生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到相关单位办公事的名义,从三塘卫生院报销个人燃油费3000元。2018年9月,李新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县财政。”12月3日,永兴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永兴县油麻镇三塘卫生院院长李新军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永兴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原主任李情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今年以来,永兴县纪委监委突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重点,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按照先自查后督查方式,全县完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自纠3454起,上缴“永兴县廉政账户”违规资金791.7万元,收缴红包礼金1.4万元,暂停项目建设1个。联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审计和财政等成员单位开展不定期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28件,处理3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6人,收缴违规资金20.1万元,下发典型案例通报16起。(永兴县纪委监委 李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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