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党课之后,她决定自首
“小曹,我要自首,这是我要交给组织的钱。”正在整理案卷的我,抬头一看,原来是大通湖区河坝镇农丰村村委会干部陈运梅。
“陈姐,您这是?”我赶紧给她倒茶。
“这里一共是69810元,我全部上缴给纪委……”她拧着眉头,将一黑色塑料袋的东西递给了我。
“2014年8月份,我从河坝镇财政核算中心领回了原农谷村的土地流转资金90000元,为方便村级支付,我将这笔钱领回来之后一直作为村级备用金保存。谁知,2016年3月份,我丈夫因农业种植亏本,欠下十多万元的债。后来想到当时村里还欠我家20190元,我就从这90000元备用金当中支付了。剩下的69810元,想着这笔钱一直没人问,我便以支付2012年村(原农谷村)里部分农户土地流转金名义造册,找到合村之前的村支部书记张建明,谎称这笔钱镇里干部已经同意报账,只等他签字就行。报到69810元后全部用来偿还家里的债务。”
“两年前发生的事情,您怎么现在想着来自首呢?”我想要确认她自首的原因。“今年党员冬春训的时候,纪委方信丰书记到村里上党课,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头至尾解释了一遍,我听到他说贪污受贿要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甚至有可能要坐牢……这番话我牢记在心里,但十分害怕,决心来自首的那几天,家人看我恍恍惚惚,问我遇到了什么事?我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得到了家人的支持……”说完,陈运梅以手掩面,痛哭起来......
“事情说出来就好了。”我拍拍她的背,递上纸巾安抚道:“你不要有心理压力,我们会核实你说的这些问题,今天你主动交代,我们也会如实向组织汇报的。”
我安排好工作人员在接待室陪同陈运梅后,立马将情况向镇纪委书记方信丰做了详细汇报。
随即,镇纪委成立调查组,并对陈运梅近期的身体和精神状态进行了解评估。送走陈运梅后,当天中午,方书记就带着我们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并组织召开镇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对陈运梅的有关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2018年12月,陈运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原农谷村党支部书记张建明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纪委 曹珍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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