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智斗”举报人
2018年10月20日,盘主任清楚的记得刚接到王三的信访件时,大家是充满疑惑的:信访件里列出了十条“罪状”,而且点名道姓,面对这么大的信息量,大家一下不知道如何下手。
“这么多条举报,看来举报人是有备而来。”作为一个纪检新兵,我不自禁发出感叹。
“该举报信件背后可能有隐情。”盘主任分析道。
“是啊!有些逻辑不通的内容,还要不要去查?”老李发现内容上有瑕疵。
“当然要查了,我们的工作是要讲究事实依据的,有疑问不代表有证据证明。”还是盘主任老道。
经过初步外围调查取证后,大家一致认为信访件里面的果园地纠纷是关键。
接到信访件两天后,盘主任决定下乡会一会这位举报人。
“你们是纪委的?”当我们来到举报人王三家时,他是满脸狐疑的。
“是的,这是我的工作证。”盘主任亮出了自己的证件。
“这么准,说多少天内过来就真的过来了。”王三警惕的表情消失了。
“你知道我们过来?”
“我猜的。”
“哦!”
这下轮到盘主任困惑了。
王三马上转移话题:“纪委来了,事情就好办了。”他招呼我们进屋,叫家人上水果。
“不用客气,我们先聊聊就行。”我说完就和盘主任一起坐下。
这个时候桌子上了一盘桔子。
“这桔子成色不错啊,听说你种了很多果树?”盘主任已经进入工作状态。
“是的,这几年外面事不好做,身体越来越差,我和我哥就想在家干点什么事,想来想去就觉得种果树比较合适,但刚到可以摘果的时间,就被别人砍了。”王三也很“配合”。
“哦,你给我讲讲具体情况。”
经王三的述说,我们了解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当时村里为每户划定了种植用地,李四在自己的地上修建了房子,但旁边用地归属成了问题,村里王姓和李姓家族各执一词,王三计划种植果树的土地刚好和争议土地连在一起,在开始种植果树的时候由于李四不在家,王三就顺带在争议土地上也种上果树,后来两家一直有争论,直到挂果可以采摘时,李四找到王三要求赔偿,结果协商未果,一怒之下李四就砍了部分果树。
“这期间镇里有没有干部出面调解过?”王三一说完,盘主任趁热打铁。
王三点了点头:“今年来过几次,但老是偏袒李四,总是要我们让步,我们不服。”
“为什么?”
“肯定是有人在背后搞鬼嘛,因为刚开始时镇里干部是偏向我们的。”
“所以你就举报了李家亲戚中在县政府上班的李四。”盘主任做了一个推理。
“那天我看到镇里干部接了一个电话,就是他打过来。”王三同样还了一个推理。
“你有证据吗?”
“除了他还能有谁!”王三情绪有点激动。
盘主任却越来越淡定:“按照政策,如果举报不实,构成诬告陷害的,被举报人是有权追究法律责任的。”
“……”王三一时语塞。
看见王三尴尬的表情,盘主任给他减减压:“今天我们是按照程序和你见个面,告知你我们已对你的信访件进行了受理和核实,你放心,不管你举报的原因是什么,我们都会认真核查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谈话中王三承认告状的很多内容是道听途说,有些是自己臆测的,没有直接的证据和证人进行证实,举报信也是在邻县请自称律师的人代写的。
谈话最后,盘主任跟王三约定一周内回复其结果。
“你刚开始说我们会在多少天内过来是什么意思。”盘主任决定在走之前把自己的困惑解决掉。
“我是听律师说的。”王三沉默了一下说道。
盘主任若有所思,然后和王三告别。
“看来王三还请了‘高人’,想通过举报到纪委给李家施压。”盘主任在车上说道。
回来后,我们继续调取资料,对案件相关人员及被举报人进行谈话取证,形成了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没有发现信访件所举报的情况,最后如实回复了王三。
纪检监察工作关系到纪法的权威,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要学会从举报内容和形式上挖掘线索,收集证据必须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考验。(蓝山县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刘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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