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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把临时党支部建在专案组上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9-04-17 10:4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湖南郴州北湖区纪委监委坚持“党建跟着党员走”
把支部建在组上

郴州市北湖区某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党员重温入党誓词 

 

    这是一次特别的党支部会议:16名党员,分别来自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多家单位;会议时间,在北湖区纪委监委查办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违纪违法问题期间。专案组临时党支部负责人彭冠豪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行了廉洁提醒,重申了办案工作纪律。

    “审查调查、巡察等工作要求相关党员干部长期出差在外,这些党员干部不能准时参加原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原所在党支部难以及时对他们进行有效教育、管理、监督、服务。”针对这一问题,北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曹炜说:“我们的党建工作必须紧紧跟着党员走,党员在哪里,党建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18年颁布实施后,北湖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依据相关规定出台“支部建在组上”制度——《关于在审查调查、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的制度》,规定了党建工作与监督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的各项措施,在审查调查一线有效发挥党组织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担当作为的先锋模范作用。

    曹炜介绍,临时党支部在开展组织活动时,注重把党建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区纪委监委查办该区就业补助资金问题系列违纪违法案时,由于涉案单位多、涉案人员多、需要调取的证据资料多,虽然从各单位抽调了十余名工作人员到专案组,但还是面临人手捉襟见肘的困境。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调整办案思路,运用“集中优势力量、把握办案节奏、分步层层推进”的工作方法,不仅有效解决了人手不足问题,还发现了更多问题线索。最后,该系列案成功办结,共有26名违纪违法人员被查处。

    管理、监督党员是临时党支部的重要职责。查办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违纪违法案期间,彭冠豪发现一些被调查对象接受谈话时有给办案人员递烟、请求加微信等“套近乎”行为。“事情虽看上去很小,却增加了办案人员违反廉洁纪律、保密规定的风险。”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彭冠豪严肃地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办案人员时刻敲响严格自律的警钟,不得收受被调查人员递送的香烟、槟榔等,不得与被调查人员私自互留微信、私下接触,更不能泄露办案信息。

    “临时党支部建在审查调查、巡察一线,党建工作在一线开展,切实解决了长期出差在外党员组织生活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提升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北湖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18年实施“支部建在组上”制度以来,区纪委监委先后组建临时党支部15个,管辖党员117人次,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36次。各专案组办理了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领导班子腐败窝案、就业补助资金问题系列案等多起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共有158名违纪违法人员被查处。(通讯员 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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