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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惩腐打“伞”与倒查问责同向发力

编辑:王城长 发表时间:2019-05-09 09: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担当作为不够、摸排不细致,对辖区内传销问题打击不力,星沙街道综治办副主任熊某某等人受到诫勉的问责处理。”近日,长沙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在扫黑除恶中履职不力的典型案例, 15人受到问责处理。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腐打“伞”与倒查问责同向发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缩影。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县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入开展线索摸排,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反映、延伸村(居)巡察、进行案卷审核等方式,逐案筛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无缝衔接”。目前,公检法机关和县扫黑办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50件,县纪委监委向公检法机关和县扫黑办移送16件。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三查”,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对公安机关查处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黑恶犯罪案件,倒查追究相应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联合县扫黑办组成督导组,对镇(街)、县行业监管部门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协作配合、线索摸排、宣传发动等情况进行督导,推动扫黑除恶责任落实。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85件,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组织处理29人。(长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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