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完美”会议记录的背后
“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参会人员、记录人、讨论发言表决情况……”翻开2018年临澧县公路局鲜红色的党组会议记录本,会议记录事项完备齐全,工整娟秀的笔记字迹清晰可见。正是这本太过“完美”的会议纪录,引起派驻组的注意……
去年年底,有信访举报,临澧县公路局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损失。临澧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组随即开展调查,并结合日常监督,对“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检查。调查发现,该单位集体决策存在问题,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走过场”,集体决策存在形式主义,会议记录名不符实。
经查,2008年2月-2013年2月,临澧县公路局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批,将单位管理的8间5层门面楼,出租给单位职工和他人经营管理,致使承租者获得不正当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损失,直接经济损失24万元。2018年9月,临澧县纪委监委对主要责任人,时任法人代表刘某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和政务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县公路局违反规定将单位管理的国有资产擅自出租,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时任法人代表刘某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造成这种行为发生的原因,是由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单位重大事项研究采取“一言堂”,民主决策形同虚设。
“查阅会议记录,同意!同意!同意大家意见……5位班子成员意见出奇的一致。看似充分发表了意见,实际上是‘一把手’会前‘定调’,其他成员碍于情面,不便反对,集体研究走了过场。”案件调查人员介绍。经过深入调查核对单位党组会议记录得知,虽然会议记录内容‘完备’,实际情况是“认认真真搞形式,扎扎实实走过场”,没有充分采纳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其余3人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2019年4月20日,派驻组再次调阅今年来该单位会议记录发现,共召开7次党组会,其中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4次,会议记录详细,讨论击中要害,表决发言充分,记录综合整理后,经发言人核对,单位纪检负责人审核存档。集体研究“差异性”发言,使得今年单位重大决策正确透明,社会经济效果良好,干部职工满意。一本记载真实情况的会议记录,体现出临澧县公路局吸取教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生动实践。(临澧县纪委监委 章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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