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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拔“伞”给力促扫黑除恶查处20人

编辑:王城长 李炜 发表时间:2019-05-14 09: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新化县纪委监委深挖彻查“1·24”曾某洪贩卖运输毒品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梅苑派出所所长段某,梅苑派出所副所长杨某,上梅派出所副所长胡某文、社区中队长胡某侯、户政中队副中队长刘某权及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工作人员曾某强等6名国家公职人员予以立案审查。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将这一情况向全县党员干部进行了通报。

  一年多来,该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紧紧围绕职责定位,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关系网”,确保惩腐打“伞”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成立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3名精干力量组成“打伞”专案组,同步介入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曾某洪贩卖、运输毒品案,全力惩腐打“伞”;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职责任务的通知》和《新化县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公开举报电话、地址和邮箱,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着力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39件,已办结152件,其余87件正在加紧办理中。共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3人,正在立案调查8人,并及时向全县党员干部通报有关情况。(新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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