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创新机制惩腐打“伞”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郴州市苏仙区纪委区监委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行三统一、三联动、三包一、三+N的“四个三”工作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与“保护伞”案件。截至4月30日,该区纪委监委共排查问题线索84条,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13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区纪委监委通过‘三统一’即统一步骤定责任,统一台账明底数,统一起底增效率,促使涉黑涉恶腐败与“保护伞”问题线索处置规范有序。”该区纪委监委扫黑办负责人介绍。
该区纪委监委实行“三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在区委反腐败协调会议的框架下,与区扫黑办、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苏仙公安分局等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情况会商、案件调查等三个方面实行联动机制。区纪委监委对在信访举报中反映的和在审查调查中发现10条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扫黑办,同时受理区扫黑办线索及其他成员单位的保护伞问题线索25条。对每一起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该区纪委监委组织专门力量快速核查,实行“三包一”的包案工作机制,即一个案件,书记牵头,一名班子成员主抓,一个专班负责,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同步推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有37件案件由班子成员包案,做到责任落实落细。
“对涉及重大、复杂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实行一案一牌一函,多次会议研究、多次集体会诊、多次调度督办的‘三+N’工作模式。”该区纪委监委一名负责人介绍。
对每一重大案件,该区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商讨案件,会诊案情,予以挂牌督办,超时限未办结的下函催办。明确一名委领导专门负责,直至案件办结为止。委主要领导定期调度,协调推进案件处置进度。对超时限未办结的每一案件,下发一份《案件督办函》,要求承办室尽快查办,及时报告结果。截至4月底,共向纪检监察室下发《案件督办函》5份,大大提高了办结效率。下阶段,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讲究方式方法,以钉钉子的精神,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紧抓不放,彻查到底。(苏仙区纪委监委 李外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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