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在线】强揽工程的“村霸”栽了
“周总,最近工地上还有没有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的情况?”
“没有啦,清净得很,前段时间落下的进度也快赶上来了。”近日,面对资阳区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询问,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部负责人周某高兴地回答。
很难想象,两年前,就在这清水潭村,想顺利开工远没有现在这么“轻松”……
2016年,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在清水潭资管会的小洲垸片区启动。上级政府努力引进的项目,在长春经开区清水潭资管会支部委员贺长云等人眼里,就是一个发家致富的“香饽饽”。为了便于承揽工程,成立了由贺长云为首,部分村民组长为主,一些村民为成员的利益团伙,他们每人出资2万-5万元入股组建了一支施工队。
“清水潭村范围内的项目必须由我们施工,否则我们就让项目搞不成!”这是2017年5月,贺长云召集清水潭资管会临聘人员陈斌、徐振洲、徐正先以及9个村民组长,聚在一家茶馆商议如何争取入园项目附属工程时的场景。会议最终决定如果承包不到工程,就以闹事阻工的方式索要,同时还达成协议——由资管委干部出面争取到的附属工程,贺长云、徐正先、陈斌、徐振洲可获得工程利润的15%作为费用。
接下来,一场自编自导自演的大戏开始上演。同年6月中旬,部分组长组织村民以青苗补偿款未补足等理由前往污水处理厂项目部阻工……
“不要这个样子,都是为了发展,有什么问题,我们坐下来好好谈!”然后,贺长云等资管会党员干部登场,假意出面协调矛盾。
这样“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逼迫项目方交出附属工程。
“给他们些甜头,项目能按时进行,我也不计较了,毕竟厂子建在这里,以后少不了打交道。”该项目负责人迫于无奈将污水处理厂底基层的工程交给他们施工。但是贺长云等人并没有见好就收,继续变着法子索要附属工程。“在村里的授意下,我们前前后后有十几次阻工闹事的行为。”陈斌如此交代。
“每次阻工都是村里的组长为首,每次阻工后都有村干部赶来协调关系,每次都提出要把项目部附属工程交给当地村民做,如果不答应,阻工行为就不会停止。”污水处理厂负责人不堪其扰,被迫把机械调配项目、土石方转运,还有项目部进场的一条路基工程都给了他们做。但如此妥协仍然没有满足“村霸”们的欲求,他们的工程挖机每台要加收15元每小时的管理费,土方要90元每车,比市场价高出30元。
2017年11月28日,菲美特新材料项目部进驻产业园。村民们参照之前获取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的操作模式,项目进场当天就到工地给了个“下马威”,扬言“土石方运输不给我做,其他人休想进场!”经过协商,项目部被迫将56车土石方运输工程,以每车高于市场价20元的价格交给当地村民承包。
“他们多次用私家车堵住路口,导致施工设备进不了场。还有次开到挖机下面,不让施工。”一名承建负责人说,为避免耽误工程进度,只好息事宁人。
这样的“阻工—索要成功—继续阻工—继续索要”几乎成了惯例。贺长云等人利用资管委的权力,索要工程项目十余次,已结工程款60万余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我们经开区是经济开发地带,贺长云等人在本地已经形成了宗族势力,政府既要阻止他们闹事,又要担心引进的项目方撤资,一个本应该快速发展的地带,就这样被拖住了‘脚步’。”参与办案的长春经开区纪委干部谈到。
“发展路上,岂能容村霸如此肆无忌惮!”2018年12月,经资阳区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贺长云、陈斌、徐振洲开除党籍处分。随后,贺长云与其团伙共11人因强迫交易罪,被资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8个月不等。
“现在企业的围墙都是企业自己建的,不存在阻工和强揽工程了。”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负责人介绍,“村霸”横行时,入园企业负责人经常愁眉不展,项目进度严重滞后。现在园区项目如火如荼进行,项目方都是喜笑颜开,企业满意度上升达到了90%。(资阳区纪委监委 何文 贺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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