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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四个并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编辑:蒋伟 吴晚婷 发表时间:2019-06-13 11:44 来源:三湘风纪网

  “督查发现你们村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还存在以下问题: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自清自查不够深入……”近日,澧县县委巡察办和县纪委监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村级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现场进行交办。今年来,澧县坚持“四个并重”,深入成果运用,确保取得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巡前积极向纪检、组织、审计、政法、信访等部门发函了解情况,充分利用“澧州监督云”、三湘e监督等平台广泛收集信息,确保“靶向出击”。巡中坚持深入田间地头和群众身边,现场查、实地访,确保“精准把脉”。共发现问题727个,移交线索125条。同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跟踪督办,逐一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向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进行交办,限期整改到位。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类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被巡察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311个,及时扎紧制度笼子,发挥巡察治本作用。

  问责查处与警示教育并重。实现巡察监督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已组织处理15人,诫勉谈话58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人。坚持警示教育与巡察监督并进,部分单位和人员在警示教育之后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退缴各类违纪资金76.63万元。

  点上整改与全面规范并重。既抓好被巡察单位点上的整改,又抓好同类问题的全面规范,做到点面结合、综合施策。督促完成整改任务683个,针对巡察发现的行业性和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在全县推动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项目征拆补助、吃空饷、村级财务、扶贫领域专项资金清理等专项整治,督促出台了《村居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

  选人用人与年度考核并重。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精准画像,为县委了解、使用干部提供依据,9人因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免职。同时,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和县委绩效工作考核,与评优评先、兑现奖惩挂钩,持续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净化政治生态。(澧县县委巡察办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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