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积分兑来的400元现金该不该拿?
“请问你们是纪委监委的吗?我有个事情想向你们请示一下。”今年1月初,正沉浸在即将过年的欢乐氛围里的蒸湘区纪委监委驻教文体局纪检监察组小黄突然接到了一个咨询电话,电话那头的老张支支吾吾。
“是的,您是有什么情况要反映吗?”和往常一样,小黄赶紧拿起了手中的笔,一边详细询问,一边准备记录。
“我……我不是来反映问题的,我是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的!”老张说。
“解决问题?”小黄愣住了。经过交流得知,2018年6月13日,省总工会正式出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7大节日可发放节日慰问品。在近期工会福利采购过程中,一些商家为了拉拢生意,搞积分兑换活动,比如某商场购物金额累计满2万,采购人员便可兑换400元现金。
“这不,马上就要过年了,我在采购福利的过程中发现商场竟然有400元的返现给我,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笔钱!”老张是某学校工会的一名工作人员,今年由于学校扩招了老师,采购金额也就多了一些,这突如其来的400元,让老张有点不知所措。
“现在各种廉洁活动入校园,让我的‘高压线’也是时刻紧绷,虽然这数目不是很大,但我深知这一分一毫不能乱“伸手”啊!”
“对!不要小看这点钱,只有时刻防微杜渐,才能把问题扼杀在摇篮之中!”小黄有些欣喜。
“积分兑换返利是所有工会会员的,返利的400元应当存入到工会的账户中去。”小黄在给出建议的同时,也迅速将此情况进行了上报。
2019年3月4日,蒸湘区纪委监委驻教文体局纪检监察组根据采购积分兑换返利处置情况要求所驻单位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及时督促了教育系统13家单位部门将采购返利款存入了工会账户,其中,仅一家学校就存入了800元。同时,要求所驻单位坚持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规范流程为重点,以监督管理为保障,形成采购项目事前约束、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全程监管的良性工作机制,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
“你看,我们单位职工现有近100人,购买工会慰问品累计金额2万多一点,商场一共返了400元现金。我已凭收据发票,将返现全部存入工会账户当中去了。”面对前来监督检查的纪检干部小黄,老张得意的指着桌上的发票,心里十分踏实。 (蒸湘区纪委监委 黄祗改 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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