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一封跨省举报信
“举报人是广东人老张,年纪快70岁了,反映的事情距今好几年了。而且被举报人也已经退休,不在本地居住,调查难度很大。”看完这篇半文半白的举报信,同事小肖觉得压力比较大。今年1月,我收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转办的一封广东寄来的实名举报信,举报我组监管单位国家公职人员王某存在违规经商、敲诈骗取行为。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经过,我和组员们立即展开调查。“我们是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就您举报反映的问题,向您了解一些具体细节。”我们联系上了信访举报人老张。老张知道我们是纪检干部后,情绪非常激动:“纪检干部同志好,王某骗了我的钱,你们要给我讨回公道啊。”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2015年老张通过王某介绍与赵某合伙开厂,一年后倒闭了,老张亏损20多万,最后连自己垫付的厂房押金3万元钱都没拿到。老张认为是王某与他人合伙骗了他。
要查办这个信访件,先要查清楚合伙开厂的情况。“我们是王某介绍一起开厂的,当时是签了合同的,我和老张都签了字,大家应该共同承担损失。厂房押金是我收的,但是已经抵作其它的开支了,退给他是不可能的……”经过走访,我们对合伙开厂的事情有了初步了解。
1月28日,得知王某回到老家,我们连夜找到他,对于我们的到来,王某并不惊讶:“他早就说要告我!张某是通过朋友主动找到我的,说有个项目想找本地人合作,我为了县里招商引资,帮他牵线搭桥,自己并没有参与。”紧接着,我们到经开区进行调查,经开区有关工作人员证实这个项目是按正常程序招商,没有公职人员参与投资经营。
当我们把调查情况详细地介绍后,老张感叹一声:“我已经快70岁了,到外地亏了这么多钱,实在是没地方申诉,所以怀疑是王某从中捞取好处,想让你们纪委帮我要回我之前垫付的3万元厂房押金。”
“老张啊,我知道一个外地人到本地投资不容易,但你作为生意人应该知道,投资是有风险的。举报也要讲究事实证据,你这样捕风捉影是不对的。”我答复道。
“我知道我错了,我只是想要回那3万元厂房押金养老,所以请你们帮帮我。”
“我们不是万能的,但我们可以试着帮他去找赵某协商一次。”经过全组研究,我们决定当一回“中间人”。最终,老张与赵某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赵某一次性退还老张2.1万元。“纪委同志,赵某给我打来了2.1万元,太感谢你们了!”几天后,老张打电话给我,连称感谢。
一封跨省的举报信,虽然让全组干部“白忙一场”,但是大家都觉得能够帮助信访举报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值了!(蓝山县纪委监委 李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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