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一案一清单”逐案开“处方”
“你们上次移交过来的案件卷宗存在手续不完善、适用条规错误、整卷不规范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列出了清单,请过来领取。” 近日,桂东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郭艳青一一通知卷宗需要“回炉”的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纪委领取“问题清单”,要求其按有关规定补充完善。
为提升案件质量,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创新“一案一清单”工作方法,采取“问诊”办案模式,严格卷宗管理,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处理、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对审理出问题的案件,列出“处方单”,并及时反馈给办案部门进行补充完善,引导审查调查部门做深做实审核把关、监督制约等工作。
“经过县纪委监委的审核和把关,我们更踏实了。审理室把卷宗存在的问题写得很详细,让我们少走了很多弯路,这对我们这些‘新兵’来说也是一种业务指导,从中可以学到很多。”一位新进干部提到案件问题清单时说道。
为规范开展“一案一清单”工作,案件审理部门还制定了审理意见反馈流程,在收到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案件后,审理人员会立即对线索来源、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留置措施、财产处置、证据搜集、笔录制作、事实认定、定性处理、法规引用、移送审理等每个环节、每份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帮助审查调查部门发现程序漏洞,查找质量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召开室务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以列清单的方式及时反馈给案件审查调查部门。案件审查调查部门对标清单所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案件质量问题整改,及时查漏补缺。
截至目前,该县共审结案件35件,发出案件问题清单28份,提出反馈意见176条。(桂东县纪委县监委 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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